当前位置:尚靓女性网 > 娱乐星闻 > 正文

加香 可“加香”无法律依据

导语:据记者采访,很多知名品牌的奶粉厂家一致认为,证明在婴儿奶粉中添加一些6个月以上的香料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乳业专家王定绵仍然坚持认为,奶粉是婴幼儿的主食,在婴幼儿身体器官还不成熟的时候,给婴幼儿吃这么多含有香精香料的食物,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王定绵还特别提到,奶粉厂家提到的“21号公告”实际上已经过期

据记者采访,很多知名品牌的奶粉厂家一致认为,证明在婴儿奶粉中添加一些6个月以上的香料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乳业专家王定绵仍然坚持认为,奶粉是婴幼儿的主食,在婴幼儿身体器官还不成熟的时候,给婴幼儿吃这么多含有香精香料的食物,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

王定绵还特别提到,奶粉厂家提到的“21号公告”实际上已经过期,因为制定公告的法律依据已经过期。目前,国家对婴幼儿食品添加香精香料的监管实际上处于“灰色地带”。“制定‘21号公告’的一个主要依据是《国家食品卫生法》,但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取而代之,所以‘21号公告’应该已经过期了。”

奶粉厂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某奶粉负责人表示,虽然意见稿中列明婴幼儿配方奶粉、大一点的婴儿和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添加香料和香精,但也特别指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在上榜的20多种食品中,只有婴幼儿食品有特别说明,这说明这个‘除外’指的是2008年卫生部的‘21号公告’。从我们与卫生部沟通的结果来看,这一公告今天仍然有效。”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尚靓女性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shjingmiaozj.com/yule/260249.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孕妇胎教歌曲 认识音乐胎教与胎教音乐 下一篇: 初生婴儿便秘怎么办 新生宝宝便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