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计算方法 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收集的信息。欢迎阅读。
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1.累积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不满2016年满一年的,年休假5天;2016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年满20周岁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的职工,应当计入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李先生在A公司工作8年,跳槽到B公司3年,累计工作时间为2016年,在B公司的年假天数计算为2016年。"
2.折扣计算
对于刚到新单位工作的职工,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新用人单位,其年休假天数按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又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这里的日历天数是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计算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
例如,如上所述,李先生在A公司工作了8年,今年8月1日跳槽到B公司工作,因此他今年在B公司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年假天数应为2016年工作结束后10天。那么他的年假天数应该是153÷365×10天=4.2天。因为0.2天不到1整天,他不能享受年假,所以他今年的年假天数是4天。从在新单位工作的第二年起,李先生在B单位的休假天数按第一种累计计算。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尚未享受年休假。年假怎么算?
对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劳动者在当年休全年休假的,应当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劳动者当年工作时间折算,支付“年休假工资”。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单位当年已安排年假的,超过折算年假的天数不予扣除。
这里确定的折算方法是:当年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安排的年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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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年假的工资报酬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主张不休年休假的劳动者的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经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休完职工年休假天数。
不休年休假支付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自身原因未书面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支付其工资。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无年休假工资的日工资收入是根据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工资天数折算的。
这里的月薪是指在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年休假工资前12个月扣除加班费后的员工平均月薪。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月工资。
员工在年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分配日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