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新规 北京垃圾分类新规什么情况:分类标准及投放详情揭晓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新规来了。近日,北京市决定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有更高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那么,具体修改了什么?北京将如何分类垃圾?公布以下分类标准的详情。下面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垃圾分类的新规定是什么
据悉,北京将从2020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将被罚款。
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当分类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并放入有相应标志的收集容器。
同时,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再次违反规定的,应当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自愿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本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节约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北京垃圾分类标准是什么
根据规定,北京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厨房垃圾:家庭产生的菜叶、瓜果皮、剩菜剩饭、废弃食品等易腐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品残渣、食品加工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以及蔬菜、水果、垃圾、腐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食用的动植物油和油水混合物。
2.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农药、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和废相纸等。
3.可回收物品: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丧失全部或部分原有使用价值,经整理后可以作为生产原料或重复使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电子废弃物、织物等。
4.其他垃圾: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识别的生活垃圾。
那么,如何对发货进行分类呢?
根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根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垃圾的分类,放入有相应标志的收集容器中。
此外,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物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单独堆放;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堆放;将农村农户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投放到相应的容器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