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儿歌曲大赛 CCTV全国少儿歌曲电视演唱大赛山东赛区组委会
央视全国儿歌电视歌唱大赛山东赛区
竞赛介绍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中国儿歌创作推广计划》工作安排,经中共宣传部批准,受文化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委托,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将于2007年8月举办“全国儿歌电视演唱大赛”。
日前,中国音乐家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全国儿歌创作大赛”,征集歌曲7000多首。经过几轮筛选,专家评选出88部推荐作品。这些新创作的优秀作品将作为本届“全国儿歌电视歌唱大赛”的指定歌曲。
目的
本次比赛力求成为一项绿色活动,在为孩子们提供艺术实践机会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儿歌创作的繁荣,促进了健康优美的音乐作品的演唱,让孩子们在艺术实践中陶冶情操,丰富审美情趣,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通过运用歌唱比赛的艺术形式和各族儿童童声童唱,新创作的优秀儿歌得到广泛深入的推广,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艺术才华、展示新世纪精神风貌的舞台。
赞助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共青团华中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共同组织者
省市电视台、省市音乐家协会
组织者
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
山东赛区组织者
山东电视台九频道
内容和形式
1.内容:在海选期间演唱本次比赛推荐的88首优秀歌曲中的任意一首;半决赛由山东电视台录制直播。
2.组织形式:各学校、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艺术学校、业余艺术培训机构将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比赛。
规则要求
1.年龄范围:
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3-17岁之间,根据年龄组的不同分为四个ABCD组进行比赛和颁奖。
2.比赛时间:海选6月初开始,山东赛区6月底复赛
3.竞赛小组:
A组:3-6岁,2000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4日出生
B组:7-10岁,1996年8月15日至2000年8月14日出生
C组:11-14岁,1992年8月15日至1996年8月14日出生
D组:15-17岁,1989年8月15日至1992年8月14日出生
4.演唱形式:“独唱”和“组合演唱”。“群唱”人数限制在四人以下。
5.评委资格:大赛将聘请著名音乐评论家、教育家、儿童词曲作者、著名歌手、小观众组成评委。
6.评选打分:海选只需演唱本次比赛推荐的88首优秀歌曲中的任意一首;半决赛包括唱歌和才艺表演,得分100%。
奖励设置
山东赛区各城市从各组中选出20名优秀选手参加山东赛区半决赛。
凡进入山东赛区半决赛的选手均可参加山东电视台《人气少年王》栏目的录制。
进入山东赛区半决赛的选手可获得山东电视台颁发的获奖证书。根据入选单位小歌手进入山东赛区半决赛的情况,评选出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由中国七部委盖章的获奖证书,入选选手的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派出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
根据ABCD的四个不同年龄段,每次全国复赛前12名选手进入半决赛,没有进入半决赛的选手获得“小荧屏歌手奖”。全国半决赛各组前三名选手进入决赛争夺金银奖,其余未进入决赛的选手分别获得铜奖和“优秀小歌手奖”。决赛结束时,分四组决出四枚金牌和八枚银牌。大赛还将根据入选单位青年歌手进入半决赛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宣传尺度
根据赛程安排,首都新闻媒体、央视国际网站和中国电视新闻网将对参赛选手和比赛进行详细介绍。期间,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全方位报道和宣传大赛进展和盛况,播放区域选拔赛宣传片、专题片和比赛集锦。山东电视台第九频道每天播出大赛宣传视频,山东赛区大赛精彩片段将制作成专题片在山东电视台播出。为了加强与观众的互动,提高收视率和关注度,大赛还将通过短信平台和热线电话评选“我最喜欢的十首歌曲”。
注册方式:
个人报名:个人报名者必须到组委会填写报名表格
团体报名:以学校名义组织报名的,学校须填写《入选单位参赛选手统计表》发送至组委会或传真至组委会。
报名费:180元/人
联系信息
地址:济南市经四路368号济南饭店237室
电:0531-87085972 1596699393
电子邮件:menghen83893@163.com
山东电视台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