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耳日宣传标语 第七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我国每年新增聋儿近3万人,现有机构康复能力无法满足需求;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1??4亿人,其中30%以上有听力障碍,需要提供服务和帮助;全社会应高度重视青少年听力健康保护和成人职业性耳聋的预防与康复。“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唤起公众预防耳聋的意识,对提高我国国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
2006年3月3日是中国第七个全国爱耳日。为此,特制定今年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方案。
一、耳朵日主题
为了防止听力损失和耳聋,每个人都享受健康的听力。
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十五”期间我国聋儿康复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2015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听力语言障碍者的关爱,深入普及防聋知识,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北京
1.开展“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
2006年3月3日,爱耳日当天,在北京市区和郊区城镇的主要社区和医院举办了“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的各项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布置科普知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聋知识光盘、举办防聋经验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向社区居民和过往群众广泛宣传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的科普知识。
2.动员社会各界为大多数听力和语言障碍者提供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耳朵日当天,卫生部、中国残联、中国老年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应邀亲临现场参观指导主要活动。
主办单位:北京市残联、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民政局、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参加单位:北京市医院、军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北京市教委、新闻机构、会签耳日文件的省厅、直属相关单位。
3.制作宣传材料和电视节目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通过网络向CDPF省和地方发送防聋科普知识资料,各省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宣传资料。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卫生部、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制作了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的电视专题节目,在爱耳日期间在央视、北京电视台相关栏目播出。
主办单位:广电总局、卫生部、中国残联、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
当地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地方中心地区和主要社区举办“听力健康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借鉴多年来爱耳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方法,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护耳科学知识。
2、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要,举办大型防聋科普讲座、聋儿康复成果展示、防聋宣传经验交流、研讨会等活动。
3.各级广播、电视、报刊、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机构等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相关报道活动,为爱耳日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以残联为骨干,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深入社区,为听力语言残疾人办实事送温暖。
主办单位:市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签署耳日的下属组织。
参与单位:地方医院、军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新闻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
三.要求
1、各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使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蓬勃扎实。
2、坚持“聋人进社区”原则,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深入基层,为群众和听力语言障碍者提供服务。
3.为方便群众参与,各地要根据不同气候环境条件,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室内外咨询、展示、交流等多种活动,因地制宜,确保实效。
4.各省要做好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活动、感人故事、宣传资料、图片等相关资料,并于2006年4月前上报中国残联。
第四,宣传口号
——预防听力损失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开展爱耳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帮助残疾人,帮助穷人和聋哑儿童
——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
——趁年轻早预防,老耳朵不聋
——关注老年人幸福,分享美好世界主题:康复耳日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2005年12月29日印发